第一百五十三章:城市中少见的酒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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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庞煖并没有停下,而是站起了身,直视着赵王;“大王,如今强秦在侧,我赵国如何可安?此般趁天下明秦之强害,联合众国以弱秦,我赵国才有继路可谋啊。”

  赵王笑了一下,并没有因为庞煖的不敬而发怒,反而淡薄地问道:“如何而为战?”

  “如何不得为战,如今信平军犹在,外抗匈戎的李将军善用兵,亲下属,破匈戎使之数十载不敢进。我朝中良将何其多,联合众国,为何不得一战秦国?”

  “秦国又如何能轻破?”

  “魏无忌如何,不是依旧败了?”

  “此为众国不和,战策有失。”

  “众国可能和吗?”

  庞煖无言。

  赵王淡淡地说着:“秦国之中,蒙军尚在,锐甲犹存,兵卒精锐,车马尤盛。连与众国,军中难有可立挥之人,军阵不一,只等被逐个击破又有何用?”

  “何况,秦国精锐良多,别的不说,只是说那陷阵。万人可当一军靡战而退,如此变数,你作何安排?”

  陷阵军,秦国的精锐军卒之一,早在数年前出现的时候就已经是一阵杀军,所过血路,披丧而行。

  立于王侧,甚至没有人知道他们的军伍几人,将领又是何人。

  秦王三代此军日趋愈强,已达万人之数,如此精锐可达一军之数,恐怕又是一只秦强骑,秦强弩那般的锐师,或许还犹有过之。

  赵王不知道,那陷阵作为秦王禁卫,不隶属于军中,只受秦王所命。军不足候,但不受将帅调遣,秦王赐命,甚可领军而行。

  而先陷阵本军不过千人,那万人之说,是真说错了。

  庞煖再无多言,他轻叹了一声,对着赵王拜下:“臣知晓,告退。”

  赵王挥了挥手,庞煖再无多言,静默而去。

  战国之末,庞煖欲召五国而攻秦,赵王无力,乃无始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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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门上挂着的风铃响起,门被推开。

  外面的雨声传了进来。

  这是一家安静的酒馆,只能说,在这个城市里,找到一家安静的酒馆可不容易。

  酒馆和酒吧不一样,酒馆,就是一个喝酒的地方。

  这酒馆里的灯光有些昏暗。

  虽然天花板上吊着一盏吊灯,还有几个零零散散的台灯,但是那些台灯看起来却并不亮,只能勉强照亮它们所在的那一个角落。

  木质的地板和墙壁,桌椅吧台也都是木质的,空气中带着一种很特别的味道,但是不算难闻。

  不大的店面被打扫得很干净,客人很少,没有服务生。

  回荡在小酒馆中唯一的声音是放在吧台上的那个老旧的留声机里传出来的不知道是什么年代的老歌。

  只能说,这个地方的品味有一些年代了。

  整个酒馆都是一副老旧的,甚至像是上世纪初一般的风格。

  也怪不得这地方的生意不好,这样的风格可不是年轻人喜欢的。

  穿着西装的中年男人松了松领口的领带,顺手关上了大门,将自己的雨伞放在门边。

  看着四周的环境,听着耳边富有年代感的歌声。

  心中暗自评价了一下这间酒馆给他的第一印象。

  他还是颇为满意的,今天他就只想安安静静地喝一会儿酒。

  这地方的风格和气氛都符合他的想法。

  就这吧。

  想着,他挪动着有些疲惫的脚步来到了吧台边。

  他今天的心情不太好,所以才打算出来喝几杯。

  不要问为什么,男人,每个月都有这么几天的。

  吧台上面吊着一盏挂灯,使得这里看起来要比别的地方都要亮一些。

  真正走进了这间酒馆中年男人才发现,这地方何止是客人少,除了他之外,根本就是只有两个客人。

  一个是坐在左边角落里的一位邋遢大叔,另一个是坐在大厅的一位带着眼镜年轻人。

  他们两位都不说话,只是默默地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喝酒。

  还真是,安静的有些过分了。

  中年男人看了看四周,还是找了一个位子坐了下来,颇为疲倦地脱下了自己有些潮湿的西装外套挂在椅背上。

  “老板在吗,一杯啤酒。”

  “啊,来了。”

  懒洋洋没有力气的声音从后台传来,听起来就像是几天没有睡过觉一样。

  这种招待人的语气可不怎么样。

  中年的嘴角一翘,无奈地摇了摇头。

  门帘被掀开,一个穿着衬衫的人从吧台后面走了出来。

  那是一个短发的少女,黑色的碎发带着一种利落的感觉,白衬衫的领口打着一个黑色领结。

  她的皮肤很白皙,锐利的剑眉下却是一双低垂着的黑色眼睛,看上去有些沉默和懒散。

  面孔非常英气夹杂着俊美,有种特别的魅力,一种难以言喻的中性之美。

  很好看的英气少女,除了气质看起来有些颓废以外,几乎没有任何的缺点的美感。

  只不过这种美感被她手上的一道刀疤破坏了。

  少女打着哈欠,露出了一道从左手手背上划过的刀疤,将这份本该没有缺陷的美感生生破坏了,让人惋惜。

  中年人看着少女手上的刀疤愣愣地出神。

  半响,才发现自己的行为有一些不妥,想来那道疤是让她很介怀的东西,这样盯着看,实在是不礼貌。

  这就是老板吗,却出奇的年轻。

  嗯,和这地方上了年纪的风格比起来。

  看起来就像是只有十几二十岁的模样,身高大概只有一米七左右,身材也是恰好。

  令人映像深刻的一双没精神的死鱼眼。

  无精打采的眼神落到了中年男人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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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咳咳大家别误会不是已经到现代了要完结了,是穿插叙事一下来着,要写回去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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