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隔壁,半夜,太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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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有为是威远镖居的总镖头。

   自小在花枪门学艺,一手梨花枪使得水泼不进。

   为人又较为正直豪爽。

   在于离城算是个小有名气的人物。

   昨天于离城的大商人金老板找他喝酒,说有笔生意要谈。

   喝酒的地方,正是叫花鸡饭店的三楼。

   两人整了个羊肉火锅。

   酒过三巡后,金老板才告诉他,他托人在无秩川进了一批货,已经到了于离城。

   需要叫他将这批货押送到沙河城,那边有他妻弟交接,将货运到大匈国销售。

   从于离城到沙河城,胡有为算是很熟悉。

   大匈国都云京城位于大梁国靠西北的地方。

   沙河城是大梁国与大匈国交界的一个较大的城池。

   从大梁国都郢都出发,沿大路往西北约八百余里,就到了沙河城。

   过沙河城一百余里就是大匈国的涞水城。

   六年前,涞水城还是大梁国之地。

   从于离城要到大匈国都,往西走六百里到沙河城再往北到云京,是最安全的路线。

   但这六百里路,基本都是沿着两国边境在走。

   如今世道,哪有真正的安全路线。

   不走大路的话,直接向北也有路可到云京。

   但那要穿过好多个大匈国所属部落,人家对大梁国商人可不是太友好。

   不是对漠北极其熟悉的商人,都会走大路到沙河城,再将货物运到云京。

   虽然这趟镖有风险,但走镖哪有不冒风险的?

   金老板也算大气,给的价钱也令胡有为心动。

   一桩生意就顺利谈了下来。

   生意谈成,当然是吃饭喝酒,尽欢而散。

   这叫花鸡饭店的涮羊肉,还真是一绝。

   胡有为也最多只到二楼吃过两顿,三楼的火锅还是第一次吃。

   直吃得舌头都差点吞了下去。

   只是很遗憾的没喝成传说中一坛酒能换漠北十头牛的烧刀子。

   也不是金老板小气,生意人可没胡有为这种虎背雄腰江湖中人的抗酒能力。

   他平时最多喝二两出水芙蓉,就觉得有点薰薰醉意了。

   还是知道胡有为酒量好,才叫了两斤冰肌玉骨。

   自己只喝了二两不到,就不喝了。

   剩下一斤多酒,全落入胡有为肚中。

   古人的什么大碗喝酒,一干几大碗。

   也就跟现代喝的啤酒差不多。

   那时候酿酒技术有限,没经过蒸馏,酒基本没有超过二十度的。

   不信你叫武松喝个十八碗六十度老白干试试!

   别说还能不能走得动道,就算走上景阳岗,也注定是老虎口中的一顿夜宵。

   冰肌玉骨毕竟是四十度的白酒。

   胡有为刚开始觉得酒喝得过瘾,半斤一过,就喝得面红耳赤。

   喝完一斤,就开始拉着金老板一顿胡吹,说自己年少时候是多么有为。

   花枪门的四十八路梨花枪法是多么的出神入化。

   拍着胸脯保证这趟镖不会出半点问题。

   还咬破手指头要跟金老板立下军令奖,出任何问题提头来见!

   剩下的八两酒,终归没喝完。

   又喝了两杯,胡有为头一歪,趴在桌上呼噜大起。

   金老板无奈笑了笑,找掌柜的给胡有为开了间上房,让几个小二抬了他进去。

   好酒不上头,胡有为块头大,醒酒也快。

   睡了近五个时辰醒来,已是后半夜了。

   正准备去方便下,听到隔壁房间传来哼哼叽叽的声音。

   胡有为早已成家,去青楼也次数不少。

   一听就知道是什么情况。

   夜深人静,独自一人睡在这么舒坦的床上。

   酒虽醒,余劲未完全消退。

   又听到这种靡靡之音,不由得血脉喷张,辗转反侧。

   偏偏隔壁的声音久久未熄,还愈燃愈烈。

   过了一阵还有床板撞墙的嘭嘭声传了过来。

   可真是不让人活了呀!

   强行忍住大半夜出去丽春院刷锅的冲动。

   用被子使劲蒙住脑袋,才终于使传来的声音微弱了很多。

   不知道后来是怎么睡过去的,也不知道隔壁到底折腾了多久。

   醒来时感觉腿上粘乎乎的,用手一摸......丢死个人!

   曾经还是在十八岁到花枪门学艺,第一次见到当时十六岁的小师妹时,当天晚上出过这样的糗事。

   以后都是趁没人时,脑袋想着师妹,清醒时把糗出了。

   想不到年近四十,又找回了十八岁的感觉。

   只是梦里为啥成师娘了?

   都怪隔壁那半夜作怪的声音。

   我得看看是什么人,这么能折腾。

   贴着耳朵听了下,隔壁好像也正起床洗漱。

   等了一会,听到隔壁的门“吱呀”一声打开,胡有为赶紧开门出去。

   只见是两个年轻小伙,都长得挺俊俏的。

   不对,两个年轻小伙?

   这也行?

   不过这世界也不算稀奇,胡有为虽然没试过,但听说过不少。

   前面一个个头稍矮一些,背着双手,眯笑着眼。

   人倒不算壮,除了胸肌略有些发达。

   后面一个个子高些,也长得较为强壮。

   但看起来对前面那个公子俯首帖耳的。

   两个大包裹,还有几样东西全都吊在他身上。

   壮些的,居然是......

   昨晚的叫声不像啊?

   这么壮的人能发出那么细的声音?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人家的事,随他去罢。

   自己得赶紧回去安排帮金老板走镖的事。

   林晨感觉到了胡有为盯着他们的眼神,虽然时间不长。

   但他没感觉到杀气,就没有吭声。

   人家是自己店里的客人,看自己两眼又不犯法,管他呢。

   还好他感觉不到胡有为心中的想法,要不真有可能杀人灭口。

   红绫儿好多年没出远门玩过了,兴致很高。

   一定要女扮男装成一个公子哥,让林晨一路当她的随从。

   这种事在这世界来说是基本不可能的。

   但后世女人逛街,男人当随从提东西,再正常不过了吧?

   所以,林晨没意见。

   本来林晨说要从川北关直接往北去大匈国,但老婆想多走走看看。

   也就依她走于离城到沙河城,再往北到云京的这条大路。

   自己也顺便考察下丐帮在各地的发展情况。

   昨天在于离分舵考察基本满意。

   将那个绣着七个小口袋的分舵主狠狠夸奖了一通,还指点了他几手武功。

   才在人家千恩万谢依依不舍中,决然离开。

   又来到自家饭店考察了下,一切发展良好。

   看来光头强还确实是很有能力的,不枉将他破格提拔为八袋长老。

   给几个大厨露了几手,吃完饭就在饭店一间上房内洗洗睡了。

   可是他低估了一个女人,兴致高到半夜失眠的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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