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明月青松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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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客户的日子,罗蒙是真的很清闲。

   基本上。

   除了磨练冲泡奶茶的手艺外,便只有浇浇花,看看书。

   不过今天不同。

   受到了上次马尔斯的启发,罗蒙觉得自己应该多磨练一门手艺。

   这样的话。

   他店内的货物也会多一点,能够吸引顾客的东西,就会更多。

   这叫什么来着。

   扩展货源和客源?

   罗蒙现在最后悔的便是当初没有仔细看过经营类的书籍。

   否则。

   现在估计已经在维尔利多开数家分店了。

   “话说,自己的作品挂上去卖,是不是有点恬不知耻啊?”

   罗蒙看着桌子上他好不容易弄来的墨汁,自语道。

   他这次准备尝试水墨画。

   毕竟。

   油彩那玩意,他还是有些不习惯。

   他一直觉得水墨画更为优雅柔美,意境深远,雅俗共赏。

   就像是那副“上善若水”的字一样。

   虽然客人们都看不懂汉字。

   但是。

   很明显的能感觉到,不管是夜莺还是上次艾黎来,都有明显的震撼。

   这不仅满足了罗老板内心小小的装逼,还有种自豪感。

   文字的魅力是无限的。

   尤其是汉字。

   真正的书法大师,能够通过文字传达出内心的感情。

   虽然她们都不认识这字是什么意思,但是却能够感受到字里行间表达出的那一份情感。

   就像是听音乐。

   很多时候罗蒙听外国歌曲,也听不懂意思,但可以感受音律。

   这是一样的道理。

   这次罗蒙画水墨画,也是抱着这样的想法。

   艺术在某些方面,是共通的。

   他如果不能让客人感受到画中的意境,只能证明他的水平还不到位。

   不过。

   自从他吃下那颗朱红色果实后,不管是绘画还是书法,其熟练度都与日俱增。

   应该没问题吧?

   很快。

   罗蒙便拿起自己自制的毛笔,加上费了不小劲弄到的墨汁,在平铺的桌面上画起来。

   这次。

   他准备画一幅迎客松。

   毕竟到时就算是卖不出去,他也可以挂在店内,自己欣赏。

   这套精神胜利法,还是当初罗蒙的导师教给他的。

   对方也是个失意的语文教师,写了很多诗歌都不温不火,甚至还自费出版过诗集,但都是自己欣赏。

   一看就知道,老阿q了。

   作画的过程要求安静且全神贯注,因为客人不多,罗蒙直接关闭了店铺,自己开始画起来。

   很快。

   随着毛笔的勾勒,迎客松的大体轮廓面貌被勾勒出来,一股青意盎然的感觉跃然纸上。

   其枝干遒劲,形态优美。

   罗蒙感觉自己水平至少也够登堂入室了。

   虽然和真正的大师还有差距,但用来观赏是绰绰有余。

   可能这就是天赋吧。

   大约过了三十分钟,收笔,落墨。

   罗蒙长出了一口气,看着墨迹未干的画作,又在下方提了一行字。

   “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这是独属于汉语的美,要用心去感受。

   罗蒙画到这里,刚好想起王维这句诗,所以顺手就写了上去。

   只不过。

   看着画中空荡荡的天空,只有一株孤零零的迎客松在峭壁上,凌风而立。

   他又觉得有些古怪。

   那儿有明月啊?

   “没有,自己加上一个就好了。”

   很快。

   罗蒙便想到了解决方法。

   水墨画重意境,那怕有些破坏画纸上的结构,他也觉得应该加上去才是一副完整的作品。

   就这样。

   又过了十分钟。

   罗蒙总算完成这副明月青松图。

   他正打算等墨迹晾干,装裱起来之时,窗外却传出了一阵嘈杂的声音。

   现在古玩店的门窗都是关闭的。

   罗蒙的窗户虽然不是质量最上乘的,但隔音效果一直很好。

   现在门窗紧闭的情况下。

   还能听到外面的声音。

   这只能代表外面太吵了。

   这是老城区,平日里人流量不高,街坊邻居们过的生活也十分悠闲。

   老城区的生活节奏,要比开发区、新城区等等,慢上许多。

   就连这里的店铺。

   也大多数是些什么裁缝店一类的。

   所以这么吵杂的情况,一定是有出事情了,而且应该还是大事。

   罗蒙不喜欢看热闹。

   只不过。

   他平日里和街坊邻居们的关系都还不错,像每次去安妮小姐的裁缝店,都是五折。

   所以这个时候,罗蒙也准备了解一下。

   当即。

   他放下毛笔,推开古玩店门,走了出去。

   如他所料。

   街道上还真出事情了,几名穿着制式服的男人,带着一大帮手下,正围在安妮小姐的裁缝店前。

   他们手中牵着好几只猎犬,汪汪叫个不停。

   而四周已经围满了街坊邻居,每个人脸上都充斥着怒火,可眼神里却又有深深的无奈。

   这服表情,罗蒙心中对事情有个大概。

   他快步走过去。

   这几名穿着制服的男人并不是警员,但应该的某位贵族蓄养的私家军队。

   这种事情是最麻烦的。

   他们这种三好市民,安心做生意的老实人,总会有狗仗人势的家伙来收取保护费。

   前段时间。

   罗蒙还遇到了一伙自称帮派成员的家伙,想要找他收保护费。

   结果幸好当时阿尔奇在场。

   这位老绅士显然不仅身中资产雄厚,而且也能说会道。

   他当时便提出和对方那群人单独讲讲道理。

   结果。

   那群人跟他去讲道理后,便再也没出现过,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般。

   可见。

   就算是帮派成员,也是能够说通的。

   世界上没有不能商量的事情。

   “印着麋鹿?我不记得维尔利多有一位以麋鹿做家徽的贵族啊。”

   罗蒙自言自语道。

   他平时没事的时候,也会了解维尔利多那些显赫的贵族。

   一是为了扩充知识面,万一有天客人来跟他吹牛提起了,自己也好接上话。

   二是单纯的想要了解这些大人物,说不定某天什么公爵女儿、伯爵女儿看上他了呢。那直接少奋斗个几十年,说不定还能当个赘婿觉醒某些特殊的金手指。

   不过。

   眼前这些人身上的标志,他却很陌生。

   他们制服上印记的是一头麋鹿。

   维尔利多时代报上,并没有介绍过麋鹿为标志的贵族,想来可能是某些不知名的小角色吧。

   毕竟。

   真正的老牌贵族,都很讲究脸面和礼节。

   绝对不会允许自己的手下,在大街上做出不体面的事情。

   此刻。

   一干人围着裁缝店,安妮小姐满头大汗,目光很是无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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