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食人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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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天之后。

   夜,繁星无数,点点吊坠在乌干果海域,如同灯笼鱼游跃期间。

   呜呼——

   呜呼——

   阵阵海浪声,此起彼落,海浪声里暗然裹着清凉的夜风。

   夜风吹过一艘小船,小船上有两个高大威猛的男人,一前一后,使得窄窄的硬木船吃水更深,也因此更稳。

   “喂喂喂,伙计,是不是该你来摇一下。”

   是一位看起来有些肥硕的男人,仿佛,这个男人在跟另一位男人在说话。

   很遗憾,这个男人的说话对象,并没有回复他,于是,这位肥硕如土豆的男人,带着罢工似的性质,把船桨扔在一边,径直地坐在船尾。

   肥肥的男人一动,船跟着一摇。

   船随着惯性前行了一会儿,因为没有动力,渐渐停了下来。

   “拉尔夫斯,你的船停下来了。”

   这个坐在船中的男人,正是康斯旦丁。

   而肥硕如土豆的男人,就是无耻之徒,拉尔夫斯。

   船的静止,把康斯旦丁从思考中拉扯回来。

   这次的海外任务是暗杀一位老男人,一位黑种人,名字是丹奴·让。

   丹奴·让就是班奈·让的继承人,同样是一位杀手,顶级的杀手。

   关于班奈·让,康斯旦丁有一些记忆。

   班奈·让就是著名的反抗杀手组织的杀手。

   班奈·让最大的创举,便是策反了一个海外之国,然后举一国之力,不断地暗杀杀手组织的海外杀手。

   让康斯旦丁不止思索的,不是丹奴·让所处的位置是多么如同铜墙铁壁一样的乌干果岛,而是年迈的丹奴·让究竟有什么独特之处,这次任务成了sss级任务。

   这是最危险的任务,也意味着最危险的人物。

   丹奴·让,不会是面貌那样苍老,不堪一击,恰恰相反,如同一头暮年的狮子,武威依旧如故。

   除了神父给康斯旦丁看过的相片,还有拉尔夫斯简单的情报之外,丹奴·让还是一个被黑幕遮盖住下的铁笼里的野兽。

   至于是什么野兽,康斯旦丁正在企图通过一些蛛丝马迹般的线索,推演一二点,就被拉尔夫斯打断。

   事到如今,只能走过去,解开黑幕,才能知道,是什么野兽。

   “狗娘养的康斯旦丁,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它成了我的船。”

   拉尔夫斯咆哮着,像一头发怒的野猪,哄哄。

   旋即,拉尔夫斯又换了一个比较温和的腔调,像长辈对后辈的真诚告诫一样:

   “伙计,别耍心眼了,会**疼的。”

   拉尔夫斯说着,站了起来。

   船立刻跟着剧烈地摇晃,好像,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

   慢慢地,拉尔夫斯向康斯旦丁走去。

   船向前头倾斜。

   “拉尔夫斯,我觉得你最好还是安安分分地当好一位水手,做好水手该做的事。”

   康斯旦丁不为拉尔夫斯的言语所动,借着星光,把装备都一一检查。

   “去他·的水手,伙计,我是拉尔夫斯,拉尔夫斯·多利多。”

   拉尔夫斯不满地辩解。

   “咔嚓!”

   康斯旦丁毫不在意拉尔夫斯的感受,自顾自地把手枪装好,顺便对着拉尔夫斯的额头。

   顿时,脾气暴躁的拉尔夫斯变得跟绵羊一样温顺,跟好孩子一样懂事,举起双手,忙不迭地说道:

   “好的,好的,伙计。”

   “别冲动!”

   “别冲动!”

   “冲动是恶魔,恶魔。”

   “别冲动,伙计。”

   “这就去,这就去。”

   “我是一个好水手,伙计。”

   康斯旦丁望着恬不知耻的拉尔夫斯,挥了挥一下手枪,再指着木桨。

   显而易见,叫拉尔夫斯回去自己的位置。

   紧着,拉尔夫斯连忙点头:

   “我知道,我知道,伙计。”

   说着,拉尔夫斯悻悻地转过头回到船尾,坐下来后,骂骂咧咧几句,才不情不愿地取起木桨。

   拉尔夫斯一面骂着无关痛痒的话,一面极其不情愿地摇木桨。

   康斯旦丁与拉尔夫斯就是这么相处,拉尔夫斯大大咧咧,爆出口,正如拉尔夫斯大口吃肉喝酒一样。

   康斯旦丁则是冰冷而高高在上的橡树。

   也只有康斯旦丁这样冷淡的人,才能与拉尔夫斯和平相处。

   在拉尔夫斯回到船尾后,康斯旦丁才把手枪归于原位,第二件,便是圣地哥亚匕首,白色透明液体与一些常备的药。

   这次是乌干果岛,而乌干果岛是一个靠近赤道,热带雨林的岛屿,康斯旦丁不得不置备一些驱蚊止痒,去热止痛之类的药品。

   没有意外,装备,一切正常。

   这时,康斯旦丁才从口袋中取出一份拉尔夫斯给的地图。

   地图上有一条小路,通往丹奴·让所在的食人族部落。

   丹奴·让就在乌干果岛的中部,这有些让人头疼。

   不仅路程远,还有热带雨林的高温高湿,除此之外,热带毒蛇,蝎子,黑寡妇,死人红蚂蚁……数不胜数的热带雨林杀手,疯狂的猎食者。

   这些都是威胁,都是死神的镰刀。

   如果是寻常的杀手,仅仅走到丹奴·让所在之处,都已经是了不起的事。

   如果要击杀,又是另一回事,玄之又玄。

   骨碌。

   骨碌。

   木桨在海水里唱出歌谣,船在歌谣里,渐渐地靠近乌干果岛。

   乌干果岛,在星光里,显得暗绿暗绿,如同祖母绿。

   这么美丽动人的夜晚,这么迷人的夜风,是一个值得花一个多小时来散步,在沙滩上。

   很遗憾,今晚,康斯旦丁不能这么做,他不得不做出破煞风景的事情。

   至于为什么要费尽力气地摇船过来,乌干果岛不通航。

   乌干果岛是一个封闭式的岛屿,上面有许许多多个食人族部落,而丹奴·让就在一个食人族部落之中。

   食人族不可谓是丹奴·让的长刀利箭。

   白天,任何外面的人一旦靠近,或者登陆乌干果岛,一不小心暴露,被食人族发现,一定会遭受来自食人族的攻击。

   这攻击不是你死即我亡。

   而且,一旦落在食人族的手里,下场不堪想象。

   食人族的残忍,如同鲨鱼的凶残一样,遐迩闻名。

   即使在夜晚,也很难保证不被发现。

   如果被发现,那么事情就会变得棘手。

   现在,远远而望,似乎没有食人族的影子,但谁又能肯定没有呢?

   不知过了多久,船终于在沙滩上停止运行。

   拉尔夫斯坐在船上,连连大叫“累透了,真他·的混蛋”之类粗言粗语。

   康斯旦丁从船上跳下来后,望了一下拉尔夫斯,便向岛屿的中部走去。

   “喂,伙计,祝你好运!”

   “我爱你,伙计,上帝会保佑你的,亲爱的。”

   拉尔夫斯反应过来,朝着康斯旦丁大喊,完全不在意,会不会引来食人族。

   没多久,康斯旦丁已经不见影子。

   拉尔夫斯休息一个小时后,又摇着船,原路返回。

   一个星期后,拉尔夫斯会在这里接康斯旦丁,如果康斯旦丁没有来,或者等了数日后,还是没有来,拉尔夫斯只能回去。

   一旦见了神父,就知道,康斯旦丁是不是还活着。

   窸窸窣窣。

   某一处,一个人影隐没在潮湿的巨大的叶子之下。

   他侧耳倾听。

   似乎,有人来了。

   窸窸窣窣。

   越来越近。

   越近越快。

   越快越清晰。

   嗯?

   有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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